卫生监督执法平板电脑系统_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模板电子版
1.卫生监督局有执法权吗
2.罗庄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是干什么的
3.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职责
4.执法公开查询系统
5.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是干嘛的
6.如何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我国卫生系统的组成主要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和卫生执法监督。
一、卫生服务
卫生服务是指在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生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的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向导,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残疾人等为重点。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过程的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2、根据可持续发展需要,重视资源管理,注重人员培训与考核,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做好中心工作人员的聘任、奖惩、调动及晋升工作。
3、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和治疗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缺陷,防范医疗事故,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4、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防保工作,定期深入社区站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5、听取社区居民对中心的工作意见,改进医疗服务作风。
6、加强行业作风的建设以及规范化精神文明建设。
三、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是指公民在疾病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和保障。国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可以予以报销。
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品,另外可以解放人们的金钱限制,可以把更多的钱投向消费而没有后顾之忧,从而带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此外这一切还有助于社会安定,国家繁荣。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促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卫生监督局有执法权吗
卫生监督所是卫生厅(局)的直属机构,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主要职责为:
1、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2、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3、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4、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罗庄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是干什么的
有执法权。在卫生监督局监管的范围内有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力,包括罚款。各省卫生监督所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监督所稽查长有权对本所执法科室处理群众投诉案件后,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稽查。一般程序行政处罚要经过立案调查,重大案件要经过听证程序,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付被处罚人。
卫生监督局执法范围包括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地的管理;传染病防治工作;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
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主要职责为:
1.拟定全国卫生监督政策和工作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规范;
2.组织实施全国卫生监督工作,对地方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3.开展执法稽查,对地方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督察;
4.组织协调、督察督办有关大案要案的查处;
5.组织全国卫生监督抽检;
6.依法承办职责范围内的卫生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
7.负责全国卫生监督信息的汇总分析;
8.组织全国卫生监督人员培训;
9.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10.承担卫生部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主要职责为:
(一)卫生行政许可:1、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2、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3、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4、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共卫生监督:1、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2、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3、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4、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医疗卫生监督:1、对医疗机构的执行资格、职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2、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
5、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6、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7、承办县委、县政府、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职责
1、依法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依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执法公开查询系统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常监督检查工作;
2、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3、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5、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6、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7、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8、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
9、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10、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11、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缴系统的运行、监测、管理;
12、对乡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13、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14、受理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5、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七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是干嘛的
执法公开查询系统是指政府或执法机关通过特定的信息平台和渠道,将执法过程、执法依据、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以便公众了解、监督执法活动的一种制度。
它有助于提升执法透明度,增强公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一、执法公开查询系统的构建与运行
执法公开查询系统的构建,需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如互联网、移动应用等,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开平台。该平台应具备信息发布、查询、反馈等功能,方便公众随时获取执法信息。同时,执法机关应制定详细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更新频率,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在运行过程中,执法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执法信息及时发布到公开平台。公众则可以通过平台查询相关执法信息,了解执法过程和结果。同时,公众还可以通过平台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二、执法公开查询系统的意义
执法公开查询系统的实施,对于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有助于提升执法透明度,防止执法腐败和滥用职权。通过公开执法信息,可以让公众了解执法过程,防止执法机关的不当行为。其次,它有助于增强公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公众通过查询执法信息,可以感受到执法机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从而增强对执法机关的信任和支持。最后,它有助于推动社会公正和公平。通过公开执法信息,可以让公众了解社会公正和公平的实现情况,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执法公开查询系统的完善与发展
虽然执法公开查询系统在提升执法透明度、增强公众信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例如,应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将更多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信息纳入公开范畴;应优化查询方式,提高查询效率和用户体验;应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综上所述:
执法公开查询系统作为提升执法透明度、增强公众信任的重要制度,对于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构建和运行执法公开查询系统,可以推动执法活动的公开化、透明化,增强公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该系统,以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和期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规定: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如何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的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现场综合行政执法与监督及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 全文
卫生行政执法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卫生法律秩序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涉及面越来越广,工作量也越来越大。目前,我国现有卫生法律九部、卫生行政法规三十多部,部门规章二百多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虽然每年都组织培训,但仍有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卫生行政败诉案件时有发生,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一、建立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实行行政执法责任,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实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坚持权责统一原则,实现行政执法的责权一体化;坚持依法行政、高效、便民的原则,把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制定了监督所《没收物品处理管理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卫生监督稽查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统计报告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重大行政处罚责任人集体讨论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快人才培养
实施人才战略,培养用好人才,以专业技术和法律人才为主,培养学科带头人。根据本单位实际,建设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形成一支技术过硬、敢打硬仗的尖锐之师,坚持以人为本是关键。首先,建设一个有利于优秀执法人员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在监督员的选拔使用上,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竞争中实行优胜劣汰,在竞争中识别人才,通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要不拘一格培养选拔优秀监督员,不任人唯亲,要任人唯贤,不搞论资排辈,不看年龄大小、学历高低、资力深浅,只要有能力、有水平、有办法、有贡献,就委以重用,给予应有的待遇,使优秀监督员脱颖而出。其次,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派出业务骨干和有发展潜力的监督员到上级和外省学习,必要时可出国学习考察,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按照多劳多得、以劳取酬的原则,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调动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再次,从军事化训练着手,改变过去的慵、懒、散等不良行为,从仪表、风纪、语言等方面规范执法人员,狠抓执法人员形象建设。因为我们是代表国家执法,是人民赋予的权利,必须树立良好的监督员形象。
三、加强监督员政治思想工作
从政治意义上说,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的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的保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卫生监督部门有着紧迫性和重要性,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思想工作是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卫生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政治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工作一定要与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结合起来,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工作干得好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负责任的给予批评,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分。同时,卫生行政执法与政治思想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二是思想教育与提高业务素质相结合;三是思想教育与管理队伍建设相结合;四是抓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四、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为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卫生部制定了《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精神的重要举措,意义深远。《若干规定》一方面继承了以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政策原则,另一方面为适应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促进卫生综合执法、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明确卫生监督的任务和职责。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就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通过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行政执法,不断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政事分开、综合执法、依法行政的要求,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逐步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
各级卫生监督所是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行使卫生行政执法职权。卫生监督所应纳入全额财政预算,部分卫生监督机构还属差额,没有办案经费,编制问题和房屋建设困难都很大,人均办公面积不足10平方米,与《若干规定》的要求相差甚远,不能满足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需争取在卫生体制改革中一并解决。
目前,多数卫生监督机构只有食品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没有职业健康监护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公共场所、学校、环境卫生现场检测设备;传染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现场检测设备,缺少执法取证工具和通讯设备,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没有专用交通工具,执法监督无录音笔、录音记录、存储器等,有待在卫生监督体制建设中解决。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信息网络硬件和软件建设有待改善。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督所在信息化建设上做了很多努力,为市州和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装备了一些网络设备,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化建设还有很多困难,需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资金上给予支持。上级卫生监督所与县(市)区卫生监督所之间微机多数没有联网,执法监督效率不高。国家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装备了部分微机,在办公自动化建设方面想办法购置执法监督软、硬件设施,实现所内联网,建立自己的局域网。卫生监督员执法监督配备笔记本电脑,安装统一的卫生执法监督文书制作软件,使卫生监督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在电脑上自动生成。同时,卫生监督员将全天检查情况按时导入本单位局域网,通过自动统计程序使全所每日卫生执法监督情况迅速汇总,再通过互联网与各县(市)区的数据库相连通,使各级决策者能够通过互联网在最短时间内掌握当天的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动态。
六、规范行政处罚程序
对行政处罚案件及时立案、审查和报批。科室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到法制监察科进行立案,立案有登记,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报批制度》。简易程序案件,承办人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次日报法制监察科,法制监察科按行政处罚卷宗登记审核后于当日报副所长、所长签批;一般程序案件,承办人在检查次日报法制监察科立案,由法制监察科和主管副所长进行审查,报所长签批,承办人立案后2日内将处罚意见连同卷宗报法制监察科审核,法制监察科在1日内提出明确建议,报副所长、所长签批。成立以所长为组长的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小组,凡是罚款1000元以上(含1000元)或认定事实等方面有争议或重大疑难案件,报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小组集体审核决定即报即审,承办人参加讨论汇报案情,作出审核决定后,履行报批程序。结案必须在收缴罚款后第二天报法制监察科归档。集体讨论的案件由办案科室向审核领导小组汇报,审核小组审核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认定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依据是否准确;处罚程序是否合法、处罚决定是否适当;使用的文书是否符合规定,制作是否规范等内容。对集体讨论的案件,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实行表决制度,即必须有半数以上审核小组成员参加审核,处罚决定必须经半数成员通过,审核意见方可有效。处罚案件文书制作要符合《吉林省行政执法文书卷宗制作基本要求》。对违法行为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统一管理,一案一卷,文书制作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时间、地点、当事人、违法情节清楚无误,语言规范、严谨,项目填写齐全。无行政败诉案件发生。
自觉将卫生行政执法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地促进执法人员形象作风建设。加强卫生执法监督,积极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行使好卫生行政执法职权,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用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执法过程中多进行换位思考,加强与被监督人的沟通和交流,广泛增求意见,正确处理好行政执法与处罚的关系,落实科学监督与管理的理念,真正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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